• 2009-05-30

    70与113 - [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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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duduniao3122.blogbus.com/logs/40170479.html

    杭州的飙车案在创造了“欺实马”这个网络新词语后,以113万的获赔金额暂时告一段落。

     

    对这件事,我只好觉得失望。看来以后要是我要到杭州的话,就只能依靠最原始的防护手段:高度警惕的眼睛和耳朵,保护自己不会遭到汽车的伤害——作为文明社会的产物,交通安全系统在杭州已经不完整了,不能为我提供保护。

     

    一个少年飙车肇事事件的背后,是一个飙车团体的长期存在;多次严重超速却仍持有驾照,是交通违规处理的松动;70码这个严重失实的数据,意味着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与肇事者背后的势利成为利益共同体;而在波澜壮阔的抗议和反对之后,113万的赔偿价格和交通肇事罪的定义,意味着整个系统已经堕落至不能回头的余地。

     

    多么可怕。113万,就是一个奋斗多年(名校毕业、热门专业、研究生、即将结婚等等我都宁愿将其归结于奋斗多年并获得一些成果)的年青人的价格。这个价格,意味着那些飙车党们会将出事、危险用金额来计算而不是人的生命。或许不久以后,他们中的共识就成了“还好这次撞的是个农民工,要是个研究生,要贵了”或者“一百万算什么,浙大研究生不也才113万?”当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被归类于交通肇事时,便不是一个案子的得失,而是一个危险的开始。在公众的强烈表态下还能产生这两个数字,我觉得这已经是公开的堕落了。维护公共安全的系统倒向了权力利益拥有的少数,这个公开的转向,恩,我实在也不能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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