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看了部电影:杀手没有假期。很好看的片片呀!假如各位朋友想单纯地体验看电影的欢乐,现在就可以去搜片啦。如果看过了,或者不介意变成象我这样总是非正常看片的,就打开看全文吧。这也是我难得没直接放全文的日志。

     

    我边看边想到那句上世纪九十年代某北京画家说过的话:“画画就是画画,活儿要地道!”恩那,这电影就是个很地道的活儿。相比而言,电影介绍则很不地道。虽然有些意料之外的地方,但这个片子不是黑色幽默片,而是个很精彩的主流边缘片...
  • 首先解释一下为什么归入雁骨而非TIPS。雁骨是推理分析,推理假说类;TIPS是实践经验总结类。也就是说,这个方法完全是我分析出来的而不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听来看去都象免责声明,嘿嘿)

     

    难得看电视,CCTV里的五一特别节目挑战者,其中一个长得有点像濮存昕的是香港TVB选送挑战背英文字典。你说个单词,他就告诉你这个词在哪一页是第几个单词。当然字典的版本是固定的。然后就当场挑观众上来写单词,然后看见他们写的单词我的脑袋上就垂下了数道黑线。

     

    并非是因为五个人违规写了七个词,而是,他们写的那些词简直太没难度了。我看见那些词就知道哪怕是刚开始背字典的人都可以答出来。原因待会解释,先说说那个挑战者被朱军问到背字典的方法时耍的滑头——有两个C的单词就一定和圆有关啦,有Z的单词就有混乱的意思啦,完全是打哈哈。不过我也理解他为啥要打哈哈,因为一旦说出来,就肯定会有很多人学会背字典。

     

    就让我来做次揭密吧,当然还要再次声明这是我推理分析出来的。

     

    背字典的原理正如编篱笆,首先要打桩。每个常用单词以及那些有很多衍生词的单词就是字典中的桩,先记住这个单词的位置,接下来那些衍生词就好记了,顺藤摸瓜就是。或者当作头羊也是一样。次序则绝不是问题,字典不就是按字母表排的高度有秩序有规律的人造物么?而每个页码又好比把桩连接起来的横条,因为页码把这些单词的长长队伍又切成很多小段,越短的段落也越容易记忆。

     

    所以那些写简单词常用词的简直就是出最简单的题,所以我为他们汗下。是否生僻词就能考倒呢?错。越生僻的词越是孤单,衍生词越少,它们在字典里乃是异类的存在,在背字典的过程中它们同样起到打桩的作用,只不过是隔离的作用——分开那些有一大堆衍生词的单词串。所以生僻词也是容易记忆的,根本考不倒——而且他肯定比你熟悉那些生僻词。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词才能考倒,对背字典的人来说最有难度呢?那唯一一个有点让挑战者紧张的词COMMUNICATION就有点这个意味了。凡是翻过字典查单词的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当一个词以常用词根开头的时候,字典里就有一大堆这样的字聚集在一起,让你要翻很久才能找到。也就是说,在最大的那群羊里要求找出一只面目超平凡的羊才是最难。

     

    所以,要考倒背字典的人,应该问他一个常用词根开头(比如说CON,COM这样的)并且界于常用和不常用之间的词。但是,要找出这样一个词,在猝然之间要做到也不是很容易。我们记忆单词其实也是越常用的越容易想到,越不常用越难想到的。因此,要写出一个能具有挑战性的单词,必须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电视上挑战成功的几率还是挺高的——除非主办方特意使绊在观众里安插英语高人。

     

    这样看来,背字典其实并不算难了?理论上并不算太困难,问题在于是否有必要去做。这个挑战者是个英语博士,他背字典也是本行中的深度发展。试想,某位来上英语课的老师,解释到某个词的时候以泰然的语调说“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查阅某某页第几个单词”,那学生还不崇拜得要死,觉得他实在太精通英语了。虽然他精通的其实是字典,但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其中的差别。

     

    在众多的教师里,不乏这样的神奇记忆者,当学生问他某字何解,他回答“某册某单元某课某页第几个注释,自己看去,不要来问我”;或者某题何解,他愤怒地说“这不就是某册某单元第几道例题的翻版么?”把教材记得烂熟,自然也是来自于常用常讲并且教材不改版的长期实践经验了。所以,背字典应该也不能看得太神秘,只能是记忆方法运用得当加持之以恒的成功范例吧。

  • 2008-01-17

    雁骨的由来 - [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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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的让人不知所指的类别名。解说如下:

     

    雁骨,为雁过拆骨的简写。是雁过拔毛和庖丁解牛的结合。

     

    我十多年前学习画人像的时候,就被逼画骷髅头,那是我最害怕的东西。不但要画,还要研究。因为,要画出好的人像,必须对人头有庖丁解牛的了解。也就是说,一眼看去不但有皮肤,还要有骨骼和肌肉,除了神经骨髓这种东西不管之外,其他都要了如指掌才行。陈丹青说他刚开始学画的时候为自己能掌握块面法描绘人像而欢喜,而另位高人就不屑地告诉他:要表现出年轻女孩的皮下脂肪!所以让那时的丹青很折服。

     

    这就是做艺术这门的规则,要做得好,就必须要把对象一直解剖到骨头。于是,不光画石膏翻模的骷髅头,有段时间里甚至画室里还有一具完整的骷髅,从头盖骨那地方吊起在一个铁支架上,晃来荡去的。但这只是开始。我记得那时候有个男同学喜欢照镜子,边照还边在脸上摸,还特别喜欢画自画像。但这并非自恋的表现,那是在研究面部结构以及各部分之间的锲合,以及面部活动、表情等等。因为是颗活生生的头!摸其他人的头确实不如摸自己的头方便。

     

    所以那个阶段我们画的自画像都一脸愤怒。

     

    不仅如此,我们还养成了用解剖刀一样的目光看人的习惯,后来不光这样看人的脸,也看人体,用这样的眼光看模特光溜溜的身体,边看边叹气,质量差啊!还不如琢磨自己的。后来摸到最亲密的某某时也忍不住用了这样的精神……但又不可能象学医的那样摸完就能给个诊断结果,于是就比较接近另一种职业的效果,咳咳,再说下去同修们会抗议的,不说了。

     

    如今我把这种精神发挥到非专业及相关领域,啥都要琢磨一下。大约可以算是乱评的延续吧。但既然名为骨,就该深刻点,恩,我会努力的,尽量把刀子磨快点,再快点,嘿嘿……

  • 辛普森大电影(the simpsons movie,2007)在美国本土的票房非常高,我记得那时候同期上映的还有不少大制作,它却力拔头筹,让我那时有点奇怪。电视报导上那几个镜头看来看去都不眩酷,人物造型呆,颜色都是平涂,别家都3D了,它到底凭啥这么吸引呢?今晚我终于看完全片,有点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当然里面有不少被命名为美式幽默的笑料,但最关键的是对国民性的表现。

     

    国民性……好大的命题,但确实这样,要不为啥我边看边想起阿Q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自由,主角更是缺点一大堆。这些缺点还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缺点,这位辛普森家的一家之长好象问题最大,但仔细琢磨好象也没犯啥大毛病,只有一条:不负责任。

     

    出于自身弱点(简单地说就是不晓得自律)而不负责任。所以当片子结束,放映那长长的名单时,我对他说的一句台词颇感诧异。那段小动画隐藏在字幕播映里面,儿子看这名单嫌烦要走,老爸却稳坐不动了说,“嘿,很多人为这电影忙死累活的,他们的名字也就只能出现这么一小下,应该看完。”这话根本就不象他这么个人说的,倒像是他的邻居,那个理想爸爸说的。按我的理解,虽然这片子的结尾部分他负责了英雄了,但就算这样他还是会回到以前的状态。因为现实生活,或者说最深刻的本性,就是如此。

     

    所以这电影只是有点让我想起阿Q,但肯定不是同类,因为它的力量毕竟差得远,深刻性不够。最典型的就是结尾,阿Q按照他的发展规律糊涂地死了,而辛普森被安上了梦幻的美好结局,成为英雄又挽回了家庭。实际上,生活中的辛普森到处都是,只不过他们的结局不是混吃等死,就是凄惨如阿拉斯加小屋的那盘录象带。

     

    “但这是电影啊!”编剧理直气壮地说。编剧后面有导演,导演后面有监制,监制后面有电影公司,电影公司后面有票房,票房后面有大众欣赏需求,大众欣赏需求后面有惯例:电影不是为了深刻揭露人性而发明的,至少电影业不是。

     

    所以就别那么要求了,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是琢磨一下电影的制作吧,做的确实很仔细很上心,凡是立志做动漫的都该研究一下。其实动漫要做得好,编剧和镜头剪辑是没法绕过的大问题。看看这片子是如何大情节里套小桥段,确实是个做得很地道的活儿。

     

    随便点几个不错的细节吧:

     

    儿子被老爸骗来滑板裸奔,那段对他光PP状态时的镜头处理很精彩;

     

    老婆带着孩子离开老公,临走录了一段告别独白给他看。精彩的是这段独白是录在他们的婚礼录象带上,更精彩的是这盘录象带是他们原来的家遭受灭顶之灾时她不顾一切要回去拿的东西。

     

    最后在镇上的人都以为自己马上要死的时候,一个漫画迷的临终感言代表了所有动画工作者的心声。“我一事无成,只有这些漫画……但我不后悔,我很幸福!”

  • 2006-12-16

    王小波:夜行记 - [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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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和尚骑着骡子,护送着一队车仗。轿车里传出女人的笑语,板车上满载箱笼。虽然书生盼望一个谈伴,这一位他可不喜欢。第一,和尚太无耻,居然和女人同行。第二,和尚太肥,连脑后都堆满了一颤一颤的肥肉。因为和尚不留头发,这一点看得十分清楚。等了一天,等来这么一个人,不是晦气么?等到彼此通过姓名,书生就出言相讥,存心要和尚难堪:

    “大师,经过十年战乱,不仅是中原残破十室九空,而且人心不古世道浇漓。我听说有些尼姑招赘男人过活,还听说有些和尚和女人同居。生下一批小娃娃,弄得佛门清净地里晾满了尿布,真不成体统!”

    和尚虽然肥胖,但却一点也不喘,说起话来底气充足,声如驴鸣:“相公说的是!现在的僧寺尼庵,算什么佛门清静?那班小和尚看起女人来,直勾勾地目不转睛。老衲要出门云游,家眷放在寺里就不能放心,只得带了同行。这世道真没了体统!”

    书生想:这和尚恁地没廉耻!我不要他同行。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前面是个市镇。书生说:“大师要住宿吗?这里有好大客栈,正好住宿!”

    “依相公说,我们就住宿。”

    “大师宿下,我们乘晚凉再行一程。”

    “那就依相公说,我们再行一程!”

    “大师要宿,我们便行。大师要行时,我们就宿。”

    “相公,正好要说话,怎么撇了开?相公要宿,我们也宿,相公要行,我们也行!”

    书生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真想骂他一声。但是没有骂,只是想:和尚要同行,也由他。车马行过市集,走上山道,太阳已经落山,一轮满月升起来,又大又圆,又黄又荒唐。月下的景物也显得荒唐。山坡上一株枯树,好像是黑纸剪成。西边天上一抹微光中的云,好像是翻肚皮的死鱼。马蹄声在黑暗中响着,一声声都很清楚。和尚的大秃头白森森,看上去令人心中发痒。书生真想扑过去在上面咬一口。当然,这种事干不得。和尚要问:好好地走路,你啃我干什么?书生又想:捡块石头开了他的瓢儿也能止痒。这种事也干不得。和尚在喋喋不休,听了他的话,书生心里痒得更厉害。和尚在谈女人,谁能想象佛门子弟会说出这种话来?

    和尚说:安南的女子娇小玲珑,性情温柔,拥在膝上别有一番情趣;鲜卑女子高大白净,秀颈修长,最适于在榻上玉体横陈;东瀛的少女深谙礼节,举止得体,用做侍婢再合适也没有;西域的蛮女热情如火,性欲旺盛,家里有一个就够,万不能有两个。谈到中国女人,和尚认为三湘女子温柔,巴蜀女子多才,陇西的女子忠诚,关中的女子适合当老婆。天下只有燕赵的老婆最要不得,因为完全是母老虎。听到最后一句话,书生有点上火,因为他老婆是河北人。于是他接口说道,现在的女人都不成体统,遇上谁就和谁过,也不管他是和尚道士,头上有毛没毛。关于这一点,和尚说不能怪女人。这些年来先是安史之乱,后来又边乱纷纷。天下男了去了十之八九,女孩子却还得嫁人。所以,嫁个和尚也不错。听了这种话,书生差点笑出来,这个和尚有趣得紧啦!

    和尚说,谈女人无趣,不如来谈骑射。书生听了心里又发痒——出家人谈谈击鼓撞钟、敲木鱼念经也罢,他偏要谈跑马射箭!不过这是书生心爱的话题,虽然对着一个和尚,他也禁不住发言道:习射的人多数都以为骑烈马,挽强弓,用长箭,百步穿杨,这就是射得好啦。其实这样的射艺连品都没有。真正会射的人,把射箭当一种艺术来享受。三秋到湖沼中去射雁,拿拓木的长弓,巴蜀的长箭,乘桦木的轻舟,携善凫的黄犬,虽然是去射雁,但不是志在得雁,意在领略秋日的高天,天顶的劲风,满弓欲发时志在万里的一点情趣。隆冬到大漠上射雕,要用强劲的角弓、北地的鸣镝,乘口外的良马,携鲜卑家奴,体会怒马强弓射猛禽时一股冲天的怒意。春日到岭上射鸟雉,用白木的软弓,芦苇的轻箭,射来挥洒自如,不用一点力气,浑如吟诗作赋,体会春日远足的野趣。夏天在林间射鸟雀,用桑木的小弓小箭,带一个垂发的小童提盒相随。在林间射小鸟儿是一桩精细的工作,需要耳目并用,射时又要全神贯注,不得有丝毫的偏差,困倦时在林间小酌。这样射法才叫做射呢。

    和尚说,看来相公对于射艺很有心得,可称是一位行家。不过在老僧看来,依照天时地利的不同,选择弓矢去射,不免沾上一点雕琢的痕迹。莫如就地取材信手拈来。比如老僧在静室里参禅,飞蝇扰人,就随手取绿豆为丸弹之,百不失一,这就略得射艺的意思。夏夜蚊声可厌,信手撅下竹帘一条,绷上头发以松针射之,只听嗡嗡声一一终止,这就算稍窥射艺之奥妙。跳蚤扰人时,老僧以席蔑为弓,以蚕丝为弦,用胡子茬把公跳蚤全部射杀,母跳蚤渴望爱情,就从静室里搬出去。贫僧的射法还不能说是精妙,射艺极善者以气息吹动豹尾上的秋毫,去射击阳光中飞舞的微尘,到了这一步,才能叫炉火纯青。

    书生听了这些话,把脸都憋紫了。他想:幸亏是在深山里说话,没人听见,否则有人听了去,一定要说这是两个牛皮精在比着吹牛皮。倘若如此,那可冤哉枉也!我那射雁、射雕、射雉、射雀,全是真事儿,不比这秃驴射苍蝇、射蚊子、射跳蚤,纯是信口胡吹。别的不要说,捉个跳蚤来,怎么分辨它的牝牡?除非跳蚤会说话,自称它是生某某或者妾某某。纵然如此,你还是不知道它是不是说了实话,因此你只能去查它的户籍——这又是糟糕,跳蚤的户口本人怎能看见?就算能看见;人也不识跳蚤文。所以只好再提一个跳蚤当翻译。你怎么能相信这样的翻译?跳蚤这种东西专吸人血,完全不可信。因此分辨跳蚤的牝壮,根本就不可能。和尚吹这样的牛皮,也不怕闪了舌头!想到这些事,书生心里更是奇痒难熬。他真想在和尚的大秃头上开两个黑窟窿,但是他又想,这种事儿可干不得。和尚的老婆在一边看见,难免要责怪于我。

    书生抬头一看,发现已经走到深山里。和尚哈哈大笑,说走夜路有人谈话,真真是有趣。我们不如叫家眷车仗先行,自己在后面深谈。书生点点头,心里说:这样好多啦!我要是憋不住了,没人看见正好揍你。于是他们站在路边,让车辆到前面去。

    此时月亮已经升到中天,山里一片银色世界。坡上吹着轻轻的风,又干净,又明亮,好像瓦面上的琉璃。月光下满山的树叶都在闪亮,在某些地方晃动。在另一些地方不晃动。书生想,这真是个漂亮的世界。老天保佑,我可别干什么不雅的事情。等到心里的奇痒平息,他就随和尚走去,继续谈到很多事情。

    和尚说,谈过了骑射,我们来谈剑术。这也是书生心爱的话题,所以他就抢先发言道:百炼的精钢,最后化为缠指之柔。他有柄这种钢打制的宝剑,薄如蝉翼,劈风无声。不用时,这剑可以束在腰里为带,用时拿在手里,剑刃摇曳不定,就如一道光华。挥起来如一匹白练,刺去时变幻不定。倘若此时此剑在我手里,我只消轻轻一挥,不知不觉之间上人的脑袋就滚到地上啃泥巴,那时您老人家只觉得天旋地转,脸皮在地上蹭得生痛,还想不到是自己的脑袋掉下地了呢。书生说完这些话纵声大笑,心里可有点不踏实。确实有这么一把剑,不过不全是他的。这是他家的传世之宝,他爸爸还没死,这剑不能说是他的。这回出山,身边也没有这柄剑,如若和尚要看,他又拿不出来,这就有吹牛皮之嫌。不过这不要紧,可以请和尚到家里去看。倘若他不肯去,非说书生是吹牛皮不可,正好借这个碴儿和他打一架,不敲出他一头青疙瘩不算完。

    书生盘算了好多,可是和尚却不来质疑。他说像这样的剑只能说是凡品,虽然在凡品中又算是最上等。如果以剃刀在青竹面上剥下一缕竹皮,提在指间就是一柄好剑。拿它朝水上的蜉蝣一挥,那虫子犹不知死,还在飞。飞出一丈多远,忽然分成两半掉下来。倘若老僧手中有这么一柄剑,只消轻轻一挥、相公不知不觉之中就着了和尚的道儿。你还不知道,高高兴兴走回家去。到晚间更衣,要与夫人同入罗绍帐时,才发现已被老僧去了势。说完了和尚哈哈大笑,书生却气坏了,心说:

    “你这老贼秃!我不来杀你,已经是十分好了,你倒来取笑我,可是活得不耐烦了?”可是那和尚又说下去:

    “当然,相公是老僧的好友,和尚绝不会阉了你。老僧这等剑术,在剑客里也只算一般。有一位大盗以北海的云母为刀,那东西不在正午阳光下谁也看不见,砍起人来,就如人头自己往地下滚,真是好看!还有一位剑客以极细的银丝为剑,剑既无形,剑客的手法又快到无影。不知不觉一剑刺在你左胸,别住了心脏不能跳动。登时你胸闷气短,又请郎中,又灌汤药,越治越不灵。此时剑客先生站在一边看热闹,要是他老人家心情好,上前把剑拔去,你还能活。万一他输了钱,你就死吧,到死还以为是自己得了心绞痛!”

    书生听了这番话,心里又是一片麻痒。这贼秃吹得真是没谱了。试问云母极脆,何以为刀?银丝极柔,又何以为剑?倘若云母、银丝都杀得了人,用一根头发就能把人脑袋勒了去。试问人身子是豆腐做的吗?原来女蜗造人是这么一个过程:她老人家补天之余,在海边煮了一大锅豆浆,用海水一点,点出一锅豆腐来,这就是咱们的老祖宗。女娲娘娘不简单,一只锅里能煮出男豆腐和女豆腐,两块豆腐一就合,就生下一个小豆腐?真他妈岂有此理。玉皇大帝坐在九天之上,阎罗大帝坐在冥罗地府,主管人的福禄生死,原来是两家合资开了个豆腐坊。好,太好了!书生悄悄落到后面去,偷手取出弹弓,照和尚脑后一弹弹去。

    书生的弹弓铁胎裹漆,要是没学过射箭,任凭你有多大蛮力也拉不开。他的弹丸是安南铜铸成,拿在手里不小心掉下去,能把脚砸肿。这一弹要是打在和尚的脑袋上,势必贯脑而出。书生想到和尚正在夸夸其谈,冷不防嘴里钻出个大铜丸,势必要大吃一惊。要是弹丸从眼眶里钻出去,和尚觉得脸上掉下东西,随手一接,接到自己的眼珠子。这种事儿只要没落到自己身上,谁都觉得有趣。书生觉得自己有幽默感,就大笑起来。

    谁知那和尚吹得高兴,摇头晃脑,那一弹就从他耳边偏过去。书生一看没打中,不禁暗暗心惊。他的准头可以打中三十丈外一个小酒盅,如今打这么大一颗秃头,怎么会打不中?那和尚怎么早不晃头,晚不晃头,偏等他发弹时晃头?莫非这秃头不是吹牛,而是有些真实本领?书生收起弓,赶上去探探和尚的口风:

    “上人,可听见什么声音?”

    “噢,一个大屎克螂飞过去,嗡的一声!”

    书生想:这和尚的耳朵不知是怎么长的,弹丸飞过是什么声音,屎克螂飞过是什么声音?他又觉得这和尚怪可怜的,嘴里谈着出神入化的武功,背后有人暗算,却都不知道。催命的小鬼儿擦耳根子过去,他还以为是屎克螂!让他想去吧,不值当为他说嘴就把他打死。两人又并肩而行,谈到各种武功,说到拳脚棍棒,和尚又有很多说法,就如骑射剑术,都是书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根本无法想象的事。而且他胖乎乎。傻呵呵,月光下一颗大秃头白森森、亮灼灼,让人看了一发忍不住要朝上面下手。

    此时的月亮比刚才又亮了些。书生心里在大笑,满山的玉树银花仿佛在他身边飞舞。心里想笑,嘴上却不能笑,这可不好受。他想:我要和这位秃大爷谈些悲哀的题目,免得他招得我要打他的秃脑壳。于是他说:

    “上人,你可知如今路上不太平?现在山有山贼,水有水寇。有些贼杀了人往道边上一扔,那是积德的。有的贼杀法新奇,伤天害理。昨天我们过汉水,车夫见水色青青,就下去凫水。一个猛子扎下去,见到水底下一大群人,一个个翻着白眼儿,脚下坠着大铁球,鼻子嘴唇都被鱼啃了去,那模样真是吓死人!我还听说温州有个土贼专门要把人按在酱缸里淹死,日后挖出来,腌得像酱黄瓜,浑身都是皱。还有人把活人挂到熏坊里熏死,尸首和腊肉一般无二,差点儿当猪卖了出去。现在的人哪,杀人都杀出幽默感来了!”

    和尚说:“这些小贼的行径,有什么幽默感?我知道洞庭湖上有几位水寇,夜里把客商用迷香熏过去,灌上一肚子铅沙,再把肚皮缝上。第二天早上那人起床,只觉得身躯沉重,拼老命才站得住。在舱里走两步,只听肚子里稀里哗啦,就惊惶失措地跑出去,失足落水,立刻就沉底儿啦。还有几位山贼,捉到客人就分筋错骨大动手术,把双手拧成麻花别在脑后,再把两条腿拧得一条朝前一条朝后。然后把人放出去,那人在山道上颠三倒四行不直,最后摔到山涧里。像这样杀人,才叫有幽默感。”

    书生想:这和尚有痰气。和你说正经事儿,你只当是胡扯。看来有必要深谈下去,才能激发你的危机感。于是他说:“如今敢出门走路的人也都不简单。这年头儿,出远门儿就如爬刀山下火海,没个三头六臂谁敢出来?所以你看到个走乡的货郎,他可能在腰里挂着铁流星。看到个挑脚的力夫,他袖里可能有袖箭。就是个卖笑的娼妓,怀里还可能有短剑哪!人身上有了家伙,胆就粗,气就壮,在酒楼和陌生人饮酒,一语不合就互挥老拳,手上还戴着带刺的手扣子。在山道上与人争路,气不愤时就抡起檀木棍,打出脑子来就往山洞一扔。只要你敢用白眼瞪我,老子就用八斤重的铁蒺藜拽你,躲得过躲不过是你自己的事,所以如今走路可是要小心。说话要小心,做事也要小心。招得别人发了火,你的脑袋就不安稳。”

    和尚说:“这样的行路人也只算些胆小鬼,见到发狠的主儿,只能夹屁而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你看和尚我,手无寸铁,坦荡荡走遍天下,随身只有一根撒尿的肉棍儿,谁敢来动老子一根毫毛?老和尚吼一声,能震得别人耳朵里流汤。跺跺脚,对面的人就立脚不稳。山贼水寇、见了我都叫爷爷;响马强盗在我面前,连咳嗽都不敢高声。所以我走起路来,兴高采烈,这样出门才有兴致。小心?小心干什么?”

    书生一听,心里更麻痒难忍。强盗响马见了你不咳嗽,你是止咳丸吗?我读遍了药书没见有这么一条,秃和尚,性寒平,镇咳平喘,止痰生津,不须炮制,效力如神。是药王爷爷写漏了,还是你来冒充?就算你是止咳九,吃了才能生效,怎么看一眼也管用?你不如去开诊所,让普天下的三期肺痨,哮喘症,气管炎,肺气肿的病号排着队去看你的秃脑袋。吹牛皮不上税,生怕稍有疏漏,吃了小贼的亏,就凭你一个吹牛皮的和尚,走起路来这么舒心。强盗大约是觉得抢和尚晦气,所以放过了你,不过我却放你不过!

    书生又偷偷落后,拿出弓来。他心里暗暗祷告说:“和尚和尚,你到阴间别怪我。不是我心狠,是你招得我忍不住,我这一弹就把你脑袋打开花,不痛不痒!让你猛一睁眼就换了世界,这也就对得起你啦!”祝祷完毕,他咬紧牙一弹朝和尚打去,这就如案头上砍西瓜,绝无砍不着的道理。

    书生发弹的时候,和尚刚好走到阴影里。转眼之间他又从阴影里走出来,闪光的秃头还是安然无恙。书生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他放这一弹时格外的小心手稳,绝无脱靶的可能。看来这和尚不是吹牛皮,而是真有本领。他把弓收起来,打马追上。去,心想不得了,和尚说的全是实话,射蚊子射跳蚤实有其事,云母刀、银丝剑也是真的。和尚确实是止咳丸,也确实有人认识跳蚤文。女蜗娘娘确实在海边点了一锅豆腐,药书上也确实写着秃和尚寒平。这都是从和尚不吹牛推出的必然结论!书生这么一想心里马上乱糟糟。抬头一看前面,书生又禁不住惊叫一声:

    “大师,我们走迷了!”

    “迷什么?没有迷!”

    书生想:这不对。要是不迷路,早该走出山区。可是前面山势更险峻!何况车辆也不见了,这要不是走错路,除非我真的长了一脑子豆腐渣!他说:

    “大师,我们的车辆也不见了!”

    “相公,这是去我家的路,老僧一世也没见过比你更有趣的人。所以要请相公到寒寺盘桓几天,宝眷和行李走了近路,现在已经到家了,我和相公走一条远路,意在聆听高论。”

    书生想,这更是岂有此理!谁要到你家去?我的家眷和行李怎么会到了你家?你请我到你家去做客,我答应了吗?这个秃驴我还是要打死他?女蜗娘娘点豆腐我死活也不信。

    虽然书生不信和尚的牛皮,他也怕和尚的本领。忽然天上飞过一片黑云,把月亮遮了个严丝合缝。周围伸手不见五指,两个人都勒马不行。和尚还在喋喋不休。书生拿出弓来,朝黑地里发声的地方打一串连环弹,这回就是神出鬼没的黄鼠狼,也逃不开黑暗中袭来的弹雨。最后一弹刚出手,书生就鼓掌大笑起来。

    忽然和尚一声暴喝:“深山无人,相公这么一惊一乍,可是要吓死老僧?”书生大吃一惊,连忙把弓收起。过了一会,乌云过去,书生看到和尚安全无恙,两个人重新上路。

    书生心里还在发痒,他真不乐意世界上有和尚这个人。如果世界上存在这和尚,就得相信跳蚤有户口本,人是豆腐做的。这些事一想痒得受不住,所以根本没法相信。但是同样没法相信的事儿已经发生了。今晚用弹子打斗大一个秃脑袋,三番五次打不中。他只顾想这些心事,忽听和尚说:

    “相公,你的马瘸了,看看它是不是漏了蹄?”

    书生想:真糟糕,心不在焉,马瘸了都不知道。于是他下马去,把四个蹄子全看遍,蹄铁全是好好的。这却怪,蹄不漏,马怎会瘸?牵着马走几步,发现它根本不瘸。马既然不瘸,和尚怎么说它瘸?再抬头一看,和尚也不见了,书生真的大吃一惊,觉得是遇上了鬼。他上马向前追去,大呼:“上人!上人!等一等#

    追了十里路,总算追上了和尚。书生长出一口气,两个人并缰行起来,他可没看见和尚瞪起三角眼,面上罩起了乌云。两人各自想心事,再也不交谈。

    书生忽然想到:和尚没说过跳蚤有户口本,也没说过人是豆腐做的。他只说能识别跳蚤的牝牡,云母银丝也能杀人。既然他没有这么说,我怎么会这么想:这件事细究起来可有趣啦!原来是我非要这么想,好有理由打死他。现在和尚打不死,我可怎么办好?相信跳蚤有户口本,还是相信自己一脑子豆腐渣?他只顾想心事,就没看到月儿西坠,东方破晓,林间展鸟瞅瞅,山谷里起了雾气。他也没看到这条路走也走不完,原来是和尚领着他在兜圈子。忽然和尚把他领进一个山凹,这里有一辆轿车,车夫在辕上打瞌睡。

    车夫听见马蹄响抬头一看,见到这一增一儒,吓得直翻白眼,这一夜他经过不少惊吓,吓得再不敢说话。和尚说:“相公,宝眷都在这里,我到家去吩咐酒宴,一会儿就回来接你。”

    书生到轿车前撩开帘子一看,老婆丫环在里面正在熟睡。这些人可享福啦,车一进山就睡着,到现在还没有醒。回头再看和尚,他已经去远了,书生又纵马追上去,这回和尚十分不耐烦。

    “相公,家眷已经还给你,你还跟着我待怎地!”

    书生说:“大师,我们还是同行。书生在想些心事,想明了要向大师一诉心曲。”

    于是这两人又在山路上同行,渐渐走到山顶上去。终于旭日东升,阳光普照,书生勒住马长出一口气说:

    “大师,我想明白了!”

    和尚也在想心事,他也勒住马,长出一口气说:“相公,我也想明白了#

    书生说:‘大师,小生自幼习武,会些弹术剑法。别人说话不合我心意,我就把他脑袋打开花,叫他说不下去。现在我明白了,这种做法非常之不好。小时候下棋,每到要输时我就把刀拔出来往棋盘上一插,于是长胜不败,结果到现在还是一把屎棋。听人说话也如此,倘若大师说得不对我胃口就把您打杀,怎能够增加见识。比方说,大师若说生姜是树生的果子,我只能说,您说得不对,却不能把大师打死。因为打不死时,我就太难堪了。大师现在活着站在我面前,难道我就因此相信生姜是树上生的?所以杀人不是好游戏,无论如何,不要杀人。”

    和尚说:“相公,老僧自小习些武艺,专在山道上干没本的生意。和尚虽然抢劫,却不杀人,我专拣相公这样的人同行。你说东,我说西,你说鸡生蛋,我说蛋生鸡。说急了你打我我就露几手把你吓跑,家眷行李就都归我了。现在我想明白了,这种做法非常之不好。就以今晚来说。你打我一弹打不着,两弹打不着,最后打我一串连环弹,你还是不逃走,此时我就太难堪了。你现在站在我面前,难道我就因此一巴掌把你脑袋拍到腔子里?这不好,因为我已经抢了你的行李,又把你打死,实在太凶残。难道我就因此把行李还你?这也不好,因为你已经打了我十七八弹,还是我招着你打的。不抢你的东西,我来挨你打,那不成了受虐狂?所以,抢劫不是好游戏,无论如何,不要抢劫。”

    这一僧一儒互诉心曲以后,就一起到和尚家里去。和尚要招待书生,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
     

  • 2006-11-27

    第三首诗 - [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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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首诗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放在最后,压轴。现在看到这首诗就想起上个夏天的夜里,海边浓重的夜雾。就在打湿头发和衣服的雾气里,天地都是一片混沌,我把这首诗念了一遍。诗很好,气氛很好,就是天气比较寒潮,容易生病。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一起听诗的人有好几位,都是亲爱的同事,呵呵。

    第三首和第二首都是从先锋的墙上抄录的,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这个世界的变化,总是比我的遗忘要快得多。我本来以为,我已经非常的健忘了……


      公园里

    [法] 雅克*普雷韦尔  高行健  译

    一千年一万年
      也难以
      诉说尽
    这瞬间的永恒
      你吻了我
      我吻了你
    在冬日朦胧的清晨
    清晨在蒙苏利公园
      公园在巴黎
    巴黎是地上一座城
    地球是天上一颗星
  • 2006-11-26

    赠诗一首 - [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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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旧日记,看到许多以前抄录的喜欢的诗,于是挑了三首送人,一日一诗,呵呵。
    先送一首给那个我不舍得在他睡着的时候把他放在我身上的手拿开的人。
    也是那个在他睡着的时候我不敢把我放在他身上的手拿开怕惊醒了他,又担心他会做噩梦,就这样一丝一丝地花上十分钟把手慢慢挪开的人。

    你的手

    韩东

    你的手搭在我的身上
    安心睡去
    我因此而无法入睡
    轻微的重量
    逐渐变成铅
    夜晚又很长
    你的姿态毫不改变
    这只手应该象征着爱情
    也许还另有深意
    我不敢推动它
    或惊醒你
    等到我习惯并且喜欢
    你在梦中又突然把手抽回
    并对一切无从知晓
  • 第六十二号男孩 - [那些男孩教我的事(2004)] 

    这个男生,加拿大人,常常帮我赶功课。
    为了答谢他,我常常去中国城买吃的东西来弄给他吃。
    我煮芝麻汤圆给他吃,他在旁边,一直很不放心,“这些圆圆白白的东西,里面到底包了什么?”他问。
    我没回答,端给他煮好的汤圆,他迟疑的咬了一口,结果黑乎乎的汁从汤圆里涌出来,他吓得大叫一声,丢了汤圆就跑,再也不肯吃一口。
    我又弄了葱油饼给他吃。当我把葱油饼从烤箱拿出来给他时,他很高兴。
    然后他就在葱油饼上抹了很多草莓果酱,一直说:“很好吃,很好吃。”




    第七十二号男孩 沙漠男孩
    这个男生,带我去沙漠里露营。
    撒哈拉沙漠。
    他扎白头巾,开吉普车,眼睛淡蓝,满脸胡渣。
    他从北非某个都市开进沙漠去,开了三个小时,才渐渐摆脱了还没风化成沙子的碎石漠,进入比较有撒哈拉风格的沙漠。
    沿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半球状的巨岩,整整齐齐从正中间被剖成两半的样子,像对切的苹果躺在地上。他说是古文明留下来的东西,被风化到不行了,只好从中间裂成两半,散在荒地里也没人管。
    “古文明?什么古文明?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
    他撇撇嘴。
    “管他的哩,古文明这么多,管到死也管不完。像这么烂的古文明,只留下大石头,不留点黄金,活该没人管。”他说。
    男生很喜欢沙漠,他开始把吉普车超面前的沙丘大斜坡猛冲过去,冲一次冲不上去,就再冲一次、再冲,一直冲到吉普车都快站直了,才冲上沙丘。他大声笑着,显然很痛快。
    “我不是在发狂。我们要站在高一点的位置上,才能找到理想的扎营地点。”
    我跟他一起望下去,一望无际的黄沙地,他的白布头巾尾在大风里飘着打着。
    “要找两个小沙丘之间的平地,到晚上才不会被风吹死。”他说。
    我们重新上吉普车,继续在沙漠里面绕。
    “你在找什么?”我问。
    “找水。找大一点的湖,这样晚上月亮会照在湖水里,景色才有变化。不然四周都是沙地,很无聊。”
    本来听男生说要去沙漠里搭帐篷露营时,想到的就是黄沙滚滚,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找得到湖来衬托月色,跟我想得颇不一样。
    车又在沙丘沙堆之间横冲直撞了半个钟头,然后,湖真的出现了。
    七十二号男生选了个离湖五百公尺、两坡之间的平坦沙地,开始搭帐篷。
    “要离水远一点,不要太靠近水,睡在水边容易遇见去喝水的东西,蛇啦什么的。”
    等我们搭好帐篷,太阳已经快下山了。他在沙上铺了一块席子,叫我侧躺下来看落日。
    我第一次了解落日跟地平线之间,原来有这么多层颜色,站着看不太明显,侧躺下来看就很明显了。
    沙漠里,裹着大毯子的男生跟我,迁就着席子的大小,头顶对头顶,缩着腿像一对还没切开的连体婴,躺在草席上。
    男生的豪气不见了,四周太辽阔了,三百六十度都没有一点遮蔽,只有大大的天空、低低的地平线,他像婴儿般吸起大拇指来了。
    再过一下,月亮出来了,而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去,天上一边是月亮,,一边是太阳,一边是湖水,三边是沙漠。
    “谢谢你带我到沙漠里来。”我还是躺着,在毯子里对他说,他在毯子里点点头。
    再过一下,就整个天空都是星星了。




    第七十六号男孩 撞上路灯的阿波罗 

    连续四十八小时没睡觉,拼命在赶剪接的进度,剪到后来已经神经错乱,镜头顺序都弄反了,先喷血、才看见开枪;先爬起来、才倒地。
    同学看我不行了,拉我去洗头洗脸、刮胡子、再喷点香水,然后用车把我栽到西好莱坞的大街上,大概是半夜一点,他叫我坐在路边巴士站的候车长椅上。
    “等一下会有很多漂亮的人可以看,满街都是,人多到像嘉年华一样,你参观半小时,精神会变好,我再来接你。”
    “难道不会有人把我带走吗?”我问。
    同学耸耸肩:“如果是够漂亮的人,就跟着走呀。”
    “万一带走以后,被杀掉呢?”
    同学看着我:“用你的东方眼神、东方感应术呀,谁逃得过你的眼力呢?”
    “谢了,你半小时后来接我吧,我没空搞艳遇了,我还得滚回监狱里、剪我那部他妈的旷世巨作呢。”
    同学车开走了。果然,街上人愈来愈多,以这个巴士站所在的十字路口为中心,半径五十公尺内的每一间酒吧,都吞吐着一批又一批漂亮高大的人。
    这一点都不像我以为的半夜街头景象,这根本就像潜水以后看见的珊瑚礁王国,每个深海的夜行者都自己发光,鲜艳,悠然飘行。
    我坐到长椅的椅背上,才不致被人超淹没。
    经过的人都很友善,发亮的微笑,对我点头,有的开口问好,有的还很老派的拿起头上时髦的帽子、举帽致意:“很高兴能遇见你”。
    半夜一两点,陌生人彼此为什么这样融洽?祥和?
    坐定不动的我,仿佛粘在珊瑚礁上的海葵,渐渐也伸出触须来顺流摇摆着。
    忽然,我看见一个根本就是太阳神阿波罗的雕像活过来以后变成的人。这人裸着上身、金发在夜风中闪耀,我看着他,想着:“阿波罗。”
    他正在过马路,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竟转过脸回看我。我很意外他会回看,只好跟他对看。
    他一边看住我,一边过马路,步伐缓慢优美,绝不是雕像复活应有的走法。
    我说不出他的蓝眼睛用的是哪一种目光在看我,侦察机式的?猎人式的?还是这样盯着人看只是向来他表演走路的一部分?
    答案并不重要,因为接下来有事发生了。
    因为一直看我,没在看路,阿波罗快过完马路的时候,一头撞上了路灯的灯柱。
    我当时立刻把脸转开,我想阿波罗一定不希望我还盯着他看。刚好我同学开车来接我、我马上钻进车里去了。我只觉得我应该尽快离开他的视线。
    他是我见过最像希腊神话的男生了,理应编号建档。第七十六号男生,阿波罗,神一般的行走,撞上了路灯。



    第七十八号男孩 - [那些男孩教我的事(2004)] 

    冬天,雪停了,男生跟我,在京都的山上闲晃。他是日本人。我们两个信步走向我们都喜欢的小庙,地藏院。通往地藏院的后门,有一道朱红栏杆的桥。这几天下雪,早把红栏杆遮住了,变成一道雪白的桥。
    我踏上桥,边走边一路随手把积雪掸去,等我把右手边栏杆上的积雪都掸掉了时,只听身后的他大叫一声,我还以为他出了事,回头看,他指着我的鼻子,气得发抖。
    “……你这样,后面来的人怎么办?!”他叫。
    “什么怎么办?”
    “你……把雪景都破坏了!现在一边栏杆是红的,一边栏杆是白的,怎么办?”
    我伸伸舌头,掸都掸掉了,还能怎么办?
    七十八号男生伸手,把地上的积雪捧起来,像堆奶油那样堆到被我掸光了雪的右栏杆上。
    他真的一小段一小段又把雪堆回去了。
  • 第四十八号男孩 立志当蚂蚁的男生

    当我第二次遇到他的时候,他问了我几个问题,都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就已经问过了的。
    我有点纳闷,“这个人,看起来并不时个呆子啊。”
    等到第三次遇到,他又问了我那些相同的问题,连顺序都一模一样。这下我实在忍不住了。
    “喂,你已经问过我两次了,你知不知道?”
    “噢,是吗?”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尴尬。
    “难道你不记得吗?”
    “嗯,我不记得。”他说:“我两年前就决定依照蚂蚁的方式生活了。不记得遇见过谁,不理解羞辱或尊严这类的事情。”
    “那你怎么跟别人做朋友?”
    他摇摇头。
    “我没有在找朋友。我只是看看能不能遇见另外一只蚂蚁。”
    “我不是蚂蚁,我记得人,我记得你。”
    “拜拜。”他走开了。

    第五十五号男孩 黑道里的逃亡者

    人们围成一个圆圈坐着的时候,不唱歌、不说话、不吃东西,也并不会觉得无聊。
    因为自然会有事情发生。
    冤魂会显灵,营火会爆出征兆,或者,别桌的客人会送酒过来。
    我们在酒吧里,围着一张圆桌坐着,听音乐、喝酒,没人唱歌或说话,但也没人觉得无聊。
    过一下,就有别桌的客人送酒过来了。
    会用送酒到别桌的方式来打招呼的,一定是比较老练世故的人。
    我们转过头去看是谁送的酒,一个非常非常好看、穿马球衫的男人,举起酒杯来向我们致意。
    “我觉得有点假耶,这个男人好像太好看。”
    “也太稳了。”
    “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啊?”
    “还是有电视整人节目在偷拍?”
    我们这桌的人,七嘴八舌一阵。终于有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我去探一探,不然也太上不了台面了。”
    她拿着酒,就朝那个男人的桌子走去。
    我们这桌的人必须故作镇定,以免更被小看,所以就照原样围桌坐定,不转头去看动静。
    过了十几分钟,侦查员回来了。
    “他是从美国回来度假的。”侦察员开始报告:“他说是在美国开餐厅。”
    “讲话声音如何?”
    “不错。”
    “他为什么送酒给我们?”
    侦察员停止不说话,眼光掠过这桌每个人,最后停在我脸上。
    “他说希望能请你过去坐坐。”侦察员说。
    全桌人都盯着我看了三秒,接着有人开口:“人家送的酒我们已经喝了,你有责任去谢一声。”
    “是啊,不然以前都是我们去应酬别人,换酒来喂你们,这次轮到你,乖乖去吧。”说话的是平常最常被陌生人请喝酒的一个女生,她很有资格说这个话。不过看她的表情,她似乎还在惊讶中,惊讶那个男人竟然不是要请她过去坐吧。
    我拿了我的酒,过去马球衫先生的旁边坐下,他那件马球衫上,绣着小小的“五十五”这个数字。
    “第五十五号男生。”我心中浮现这行字。
    五十五号男生,一直对他在从事什么行业讲得模模糊糊,在美国的哪里也讲得模模糊糊,直到几天后,我才知道他是什么人物。
    去酒吧的几天后,我跟五十五号男生一起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凶神恶煞型的男人进了同一家餐厅,五十五号男生看到他们时,脸色忽然变了,立刻掏钱丢在桌上,拉我起来离开餐厅。
    我还没问怎么回事,那几个凶神恶煞竟然追出来了。五十五号男生很机警,拉着我钻进巷子,三拐两拐,狂奔一阵,再回头看,已经甩掉追兵了。
    这下不用讲也知道他是黑道了,显然还惹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才躲到美国去。所谓的开餐厅,大概是窝在某处的唐人街的厨房里避避风头吧。
    以一位黑道来讲,他的发型和穿的衣服实在可以用“清新”来形容。至于他刺满了整个上半身的青龙,也算是很有派头的了。
    五十五号男生,携带着血债,逃亡着。

    第六十号男孩 跟植物说话的男孩

    第六十号男生,在英国念一个很奇特的学院。
    那个学院没有电,天黑以后就点蜡烛。那个学院的学生都不准开车,只能走路,或者搭陌生人的便车。
    那个学院除了上课以外,每天早上都要到田野当中吟唱中古时代的欧洲僧侣经文,同时做一些介于膜拜、呼吸和舞蹈之间的舒缓动作。
    那个学院的学生,还要种一块自己的田。
    六十号男生,既然是这个学院的男生,这些事当然他都遵守,而且乐在其中。只是,他在我们这个国家长大,都是在城市长大的,他没有种过田。
    他到了英国,当然也不会忽然就会种田了。英国这家学院的老师,叫大家到田里去收成晚上要煮成晚餐的马铃薯时,大家都在天未亮的大清早去田里用手翻寻马铃薯,一人拎一麻袋回来交差。六十号男生拎回来的那一袋最重,因为他摸来装在袋子里的都不是马铃薯,是石头。
    他的手分不出来马铃薯跟石头的差别。
    但六十号男生还是很爱到田野里去唱歌跳舞、跑来跑去。那所学院的老师叫他们要常跟植物说话,安慰植物,鼓励植物,也从植物身上得到回报的温暖、善意。
    这个习惯他保留下来了。六十号男生离开那所学院以后,也就回到文明世界,重新又用电、又开车,也不再每天早上去田野吟唱舞蹈、不再摸黑找马铃薯了。但他保留了跟植物说话的习惯。
    我认识六十号男生的时候,他教我怎么跟植物说话。他带我到嘈杂马路边的公园里,去安慰那些一直忍受车声废气的可怜的树。他叫我抱抱那些树,拍拍他们,称赞他们,鼓励他们。
    六十号男生,是我所认得的人当中,唯一常常跟植物说话的男生。


    PS:很久没有接着贴蔡的文章,今天续上。又,60号男生据说是他现在的男友。这个现在,是我看的资料里的现在,而不是当下的现在,也就是说,这60号男生又可能和他还爱着,也有可能已经分开了。又,我也挺喜欢这60号男生。